农村宅基地住房转让需满足同村集体成员且户口在同村,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物权变更具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法律分析
对于农村宅基地住房,如果满足所有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且户口在同一村,则可以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住房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住房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规定的。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住房的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和限制。首先,宅基地住房必须是合法取得的,符合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其次,转让方必须是合法的宅基地住房使用权人,具有合法的转让权利。此外,转让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转让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同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缴纳相关税费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和特殊规定,具体条件和限制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语
农村宅基地住房的转让需满足同村集体成员、户口同村的条件,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方始生效。所有权人依法享有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农村宅基地住房转让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和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和手续。具体条件和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