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档案要寄回本人的原因如下:
1、档案中记录了驾驶人的严重违章处罚信息,这是重要的档案记录;
2、驾驶证档案由交警部门专门保管,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3、异地交警在办理驾驶证迁移手续时,会将档案袋封存,防止档案资料被取走;
4、档案中包含了驾驶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照片等,以及车辆管理所签注的内容,如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等。
驾驶证档案管理规定:
1. 驾驶证档案包含驾驶员的个人信息、考试成绩、违章记录等重要资料;
2. 档案需要定期更新,以反映驾驶员的最新情况;
3. 驾驶证档案是驾驶员合法驾驶的证明之一,对于处理交通违法、事故等具有法律效力;
4. 寄回本人是为了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便于驾驶员本人核对和更新个人信息;
5. 驾驶员搬家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档案需要及时更新,以避免信息错误导致的法律问题;
6. 有些地区规定,驾驶员需定期到交管部门进行身份核验,档案寄回可作为此过程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驾驶证档案要寄回本人是为了确保驾驶人的个人信息准确性和安全性,以及方便驾驶员核对和更新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