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二、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审理后认为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