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重点探讨了交通事故中驾车者的责任以及拖车费和租车出车祸的赔偿问题。根据驾车者的过错程度及其在事故中的作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确定其责任。双方应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若仍有不足,则驾车者和租车者需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可赔付交通事故拖车费和租车出车祸的赔偿问题。
法律分析
是否需要驾车者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时驾车者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驾车者的责任。之后,双方应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拖车费扣车费保险公司报销吗
出了交通事故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车辆只要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者险,遭遇事故后发生的拖车费用,相关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
拖车费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二、租来的车出了车祸自己要赔偿吗
租来的车出了车祸自己要赔偿。租车出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损失,首先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以下顺序来看: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语
无论是驾车者还是租车者,在交通事故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驾车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驾车者的行为和过错程度确定其责任,并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而租车者则需要在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最终的赔偿责任划分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