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的当事人可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认定书或证明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申请需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并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争议解决的有效途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争议解决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首先,当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认可时,可以选择进行调解。通过第三方中立的调解人的介入,双方可以就事故责任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其次,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负责裁决争议。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双方可以诉诸,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提供证据和辩护,法官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综上所述,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这些有效途径,可以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争议。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不认可的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并且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有效途径来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