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车辆、行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道路、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等活动,给社会管理带来不便和不确定因素。
法律分析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拓展延伸
咸宁市通城县交通违章处理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根据咸宁市通城县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交通违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违章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作证明等);
6.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
在准备材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
2.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清晰可辨;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释或证明,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窗口或拨打相关电话。
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好以上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违章处理。如有进一步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交通违章处理所需材料清单已为您列出。请您认真准备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清晰可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释或证明,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窗口或联系专业人士。请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违章。谢谢合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