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逃逸多判几年的主旨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的刑罚根据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判决标准。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金融机构等情形都会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会增加刑期。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会增加刑期。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抢劫次数超过6次等情节会增加刑期。造成重伤、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会被判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
关于抢劫逃逸多判几年这一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拓展延伸
逃犯抢劫罪的刑罚变革研究
《逃犯抢劫罪的刑罚变革研究》是一项旨在探讨和研究逃犯在抢劫罪行中所面临的刑罚变革的研究项目。该研究旨在深入分析当前刑罚制度下对于逃犯抢劫罪的惩治效果,同时探索可能的刑罚改革方案。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判例以及国内外类似案例的研究,我们将评估现行刑罚是否能够有效地阻止逃犯从事抢劫犯罪,并提出可能的改革建议。该研究将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以期为刑罚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这项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改善逃犯抢劫罪行的刑罚制度,保护社会安全做出贡献。
结语
通过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我们了解到关于抢劫逃逸多判几年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基准刑可以是有期徒刑十年、十二年或十三年。同时,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抢劫次数超过6次等情节也会增加刑期。对于严重伤害被害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基准刑可以是无期徒刑。扩展延伸中提到的《逃犯抢劫罪的刑罚变革研究》旨在评估现行刑罚制度的效果并提出改革建议,以保护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