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覆盖肇事者的误工费,并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赔偿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意味着超过55岁的人也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法律分析
超过55岁保险不赔误工费可以让肇事者赔。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保什么?
车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以机动车辆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应负的相应民事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又分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综上所述,超过55岁保险不赔误工费可以让肇事者赔,对此您了解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超过55岁的受害人如果保险不赔付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肇事者来获得赔偿。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这样的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赔偿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