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或司法机关申请指定辩护人或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对贫困的公民、特别困难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援助。”
2.《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被告人认为需要辩护的,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被告人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辩护人。”
3.《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对于无力负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减免或者免除诉讼费用。”
4.《律师法》第12条规定:“律师应当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为无力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5.《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于贫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予以指定辩护人或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