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退休返聘”现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退休返聘是指许多人退休后仍然保留足够的精力,或者他们的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专业技能,并且有意愿邀请他们继续留在原单位或到其他单位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变为劳务合同关系。尽管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但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充分考虑身体状况,为他们购买商业
法律分析
如今,人们的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许多人退休后仍然保留足够的精力,或者他们的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专业技能,并且有意愿邀请他们继续留在原单位或到其他单位工作。这种现象被称为退休返聘,它指的是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留在原单位或到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意思就是,退休之后再工作的人就不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只能签订聘用合同,也就是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变为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中也要对聘用双方的工作内容、时间、报酬、劳动保障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约束,而劳务合同则受民法的约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会受到民事、行政甚至刑法的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只会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
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的,在解除劳务合同时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为他们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提高保障,尽量减少安排他们进行危险系数大的工作,聘用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减少聘用退休人员。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违法的,但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聘用合同,明确好权利和义务,这样如果发生纠纷和矛盾,就可以通过民事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必要时可进行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劳动者工资无关的财物的行为。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与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办理失业保险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素材中提到的“退休返聘”行为可能涉嫌违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办理失业保险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退休返聘的员工订立了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结语
如今,许多人退休后仍然保留足够的精力,或者他们的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专业技能,并且有意愿邀请他们继续留在原单位或到其他单位工作。这种现象被称为退休返聘。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但是用人单位仍然可以邀请退休返聘人员继续留在原单位或到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这种关系就称为退休返聘。不过,用人单位必须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相关的聘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和矛盾,可以通过民事调解或民事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