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天灾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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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2 05:01:43
遇到天灾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责任,所以,国家不会进行任何赔偿。当然,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求助条例》。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第十七条;
导读法律分析。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责任,所以,国家不会进行任何赔偿。当然,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求助条例》。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第十七条;

法律分析: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责任,所以,国家不会进行任何赔偿。当然,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求助条例》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
第十七条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或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遇到天灾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没有责任,所以,国家不会进行任何赔偿。当然,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求助条例》。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