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
2、光荣证;
3、双方失业证;
4、结婚证;
5、离婚的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6、丧偶的死亡证明;
7、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申请表。
8、已经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家庭,每年8到9月份,将失业证年审后,带失业证和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再次申请当年的独子费。不再申请的家庭将视为已就业或户口迁出,自动放弃领取独子费。
办理流程:
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