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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1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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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租赁物的承租人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如果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也有权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法律分析;一、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二、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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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租赁物的承租人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如果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也有权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法律分析;一、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二、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


租赁物的承租人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如果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也有权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

一、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二、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

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即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物,应当保证第三人在租赁期间不能就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要求实现抵押权。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应当是善意相对人,即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人没有处分权,如果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愿意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的,出租人就不承担责任。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承租人怠于通知致使出租人能够补救而未能补救的,出租人对承租人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上述权利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时,承租人有权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在出租物上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租赁双方需遵守善意相对人原则,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未通知而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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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

租赁物的承租人在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如果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承租人也有权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法律分析;一、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二、第三人主张权利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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