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16:56:39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是什么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导读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是什么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