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鉴定费用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收取,申请人承担费用。司法鉴定不受理范围包括超出业务范围、材料不真实、不合法等。诉讼费用还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出庭费用等。
法律分析
一、法院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法院司法鉴定费用根据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二、司法鉴定不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司法鉴定不受理的范围为如下: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三、法院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法院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费用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法院司法鉴定费用根据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费用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承担。司法鉴定不受理的范围包括超出业务范围、材料不真实等情况。当事人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相关人员的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四十条 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