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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房产另一方可卖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16: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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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房产另一方可卖吗?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得私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共有财产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除非有另外的协议。法律分析;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可擅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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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得私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共有财产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除非有另外的协议。法律分析;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可擅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得私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共有财产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除非有另外的协议。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可擅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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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房产另一方可卖吗?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得私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共有财产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除非有另外的协议。法律分析;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可擅自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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