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小肠切除手术算几级伤残的规定是:不影响消化吸收的话是九级伤残;影响消化吸收功能室八级伤残;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是五级伤残;消化吸收功能障碍时三级伤残;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一级伤残。
一、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等其他情况。
二、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什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
计算方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三、交通事故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一级伤残为迁延性昏迷状态,植物性生存状态,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二级伤残的参考依据是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肺功能重度损伤等。以此类推,每一个不同的伤残级别,参考依据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