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事假时间长不可作为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但用人单位可不予批准长期请假。连续三天或累计三天不假不到可开除。若用人单位非法以长假为由开除,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事假只要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不管超过多少天都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劳动者请事假的时间过于长久,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即可。如果劳动者不假不到,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制定的人力资源制度进行处理,通常连续三天或者累计三天不假不到可以开除。如果用人单位非法以劳动者请假时间长作为开除劳动者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请假政策:限制与奖金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员工请假政策的限制与奖金处理涉及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问题。根据该政策,员工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全年不得超过十天。如果月事假超过三天,将取消当月的奖金。那么,超过五天的事假是否合法合理呢?根据劳动法的原则,雇主有权制定合理的请假政策,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然而,超过五天的事假取消奖金的处理方式可能引发争议。是否合法合理需要综合考虑员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确保政策公平合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确保请假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合理的请假政策是维护员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根据劳动法规定,事假只要经过用人单位批准,无论时长如何,都不应成为辞退理由。然而,超过连续三天或累计三天不请假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如果用人单位非法以请假时间长作为开除理由,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支付赔偿金。请假政策的限制与奖金处理应合法合理,兼顾员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确保公平公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