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据即定金合同生效。支付定金前,对方出示定金收据,即视为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需书面形式,口头无效,应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合同生效日期和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
法律分析
有定金收据即生效。
实践中,在签合同前,一方当事人会支付定金,对方则会出示定金收据,这个定金收据其实就是定金合同,定金和收据完成交付,定金合同成立生效。
定金合同生效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定金合同无效,然后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
二是合同生效日期和最终认定的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
拓展延伸
定金支付方式对合同生效有何影响?
定金支付方式对合同生效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情况下,定金的支付被视为一种表明双方意愿的方式,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定金支付方式,并且双方按照约定进行支付,那么合同将在定金支付完成后生效。然而,如果定金支付方式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者支付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生效受到影响。因此,当涉及定金支付方式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并确保按照约定进行支付,以确保合同能够有效生效。这样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结语
定金收据是定金合同的有效证明。合同生效需满足两个条件: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实际交付日期和定金数额确定合同生效日期。定金支付方式对合同生效至关重要,双方应明确约定并按约定支付,以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