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法院法官表示,将债务分为几次来偿还是指将债务分配多次偿还,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债务。在保证期间方面,应从最后一期债务还完之后开始计算。这种计算方式更能确保债务人在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按时偿还债务。不过,具体采用哪种计算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另外,主债务是指附带有担保、抵押、质押等合同的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的六个月内。保证期限约定为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等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
法律分析
某区法院法官表示,将债务分为几次来偿还是指将债务分配多次偿还,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债务。在保证期间方面,应从最后一期债务还完之后开始计算。这种计算方式更能确保债务人在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按时偿还债务。不过,具体采用哪种计算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主债务分期履行时保证期间应从每一期债务到期日分别起算。
主债务分期履行,各个时间的债务的保证期间将会按照各自的债务的到期时间来分别计算。
相关小提示:
1、主债务是指附带有担保、抵押、质押等合同的债务,因这些债务是基于最先的债务订立的,比如因借款债务订立的抵押债务,那么最初的债务被称为主债务,担保、抵押、质押等产生的债务被称为从债务。
2、一般情况下,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的六个月内。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4、保证期限约定为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等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5、保证期间是出斥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
最后提醒:
主债务分期履行,保证期间应按照每期债务的到期时间分别计算。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主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因此,在主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这一规定意味着,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协商延长保证期间。另外,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超过六个月,超过部分的保证期间无效。因此,在主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注意保证期间的规定,以避免在保证期间内无法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结语
这段话讲述了债务分期履行时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主债务是指附带有担保、抵押、质押等合同的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的六个月内。保证期间是出斥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在保证期间方面,应从最后一期债务还完之后开始计算。具体采用哪种计算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