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期间,嫌疑人家属不能到看守所探视。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二是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经得检察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但实践中,检察院或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
法律分析
关于逮捕后是否可以探视家属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侦查期间,嫌疑人家属是不能到看守所探视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简单的说两种例外情况。其一、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其二、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对于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虽然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前往看守所会见,但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也就是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经得检察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非律师辩护人经得法院同意就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然,在实践当中,检察院或者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
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居住境内的家属通信。在实践中,能不能通信,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确认。即使可以通信,信件内容也不能涉及案情,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扣留。
看守所会见的相关规定,一直持续到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日。也就是说,直到送到监狱执行之前都是这个状况。
二、被刑事拘留会通知家人吗
因为有刑事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拘留措施的,家属依法应收到相应的通知。在具体的时间上,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而定,时间可长可短。
具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肯定关押到看守所。在被羁押期间,家属是不能见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才能会见。所以,此时家属不要听信所谓的交钱就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谎话,更不要有这样侥幸心理。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除无法通知的以外,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立即将其通知家属。因此,拘留与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在侦查期间,嫌疑人家属通常是不能到看守所探视的。但也有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二是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之后,经得检察院或法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但实践中,检察院或法院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居住境内的家属通信。在实践中,能不能通信,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确认。看守所会见的相关规定一直持续到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日,即直到送到监狱执行之前都是这个状况。而被刑事拘留的家属应依法收到相应的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有: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2018-10-26)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