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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16: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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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3、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4、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二、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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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3、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4、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二、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

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3、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4、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

二、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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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3、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4、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二、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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