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3、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外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条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通常需要填写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表,表明申请目的和个人信息;
3. 提供居住证明:如户口本、居住证或租房合同,证明申请人在该地的居住情况;
4. 提交指纹信息: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指纹信息;
5. 缴纳规定费用: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6.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综上所述,外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流程包括申请人或代理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出具证明,然后申请人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第九条
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