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要证明犯此罪,需要证明是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或者代罪犯将赃物卖出,如果是个人为自己使用而购买赃物,不构成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知晓其购买的或者代为销售的为赃物。因此,如果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及时自首,坦白从宽,争取宽大处理。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赃物,最直接的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是往往存在不稳定性,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刑法,会拒不承认。此时通过对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能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可。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