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有四种重婚情形,包括有配偶而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办理离婚登记、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不会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两种重婚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有配偶而重婚,第二种情况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是指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该四种情形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会得到支持:
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3.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
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
5.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四种重婚情形,包括有配偶而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登记结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会得到支持: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3.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5.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