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继续缴纳社保费。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全额缴纳社保费,这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由其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结论: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解析:
1、虽然劳动者休产假,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仍然有义务缴交社保,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全额缴交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拓展延伸
产假期间公司不缴纳社保,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公司在产假期间不缴纳社保时,作为员工,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公司沟通,明确了解公司的和原因。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雇佣一位律师来帮助您维权。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并保持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您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和原因,如发现公司违法行为,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协助维权。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如公司拒绝履行义务,可考虑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提起诉讼。请咨询专业人士并保持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