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证12分扣完了,实习期驾驶者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过了实习期但被扣满12分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B证或A证驾驶员记满12分,驾驶证会降级。无证驾驶的情形包括没有驾驶证、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吊销、不符合驾驶条件、驾驶证过期、驾驶证被暂扣等。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违法行为,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持有驾驶证但未携带不能认定为有证驾驶。
法律分析
一、驾驶证12分扣完了怎么办
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1.如果驾驶者还是处于实习期,却被扣12分的,那么驾驶证就作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2.如果是过了实习期但被扣满12分的,交警会暂扣驾驶证,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并且合格后,可以领回驾驶证。
3.B证或者A证驾驶员在记分周期记满12分,驾驶证会降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二、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
3、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4、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5、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
6、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7、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8、驾驶证被暂扣的;
9、持、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1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11、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13、最后一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综上所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本身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不携带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12分将导致驾驶证被扣留,并需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包括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不符合驾驶条件等情形,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罚。然而,持有驾驶证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处罚。无论何种情况,遵守交通法规和获得合法的驾驶证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