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构成要件、直接客体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异同点。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而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两者都涉及到职务行为和公共利益的问题,都要求是过失或故意,即都没有故意犯罪的情况。
法律分析
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构成要件、直接客体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异同点。
异点:
1.构成要件不同: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直接客体不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其行为会侵犯到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而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其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
3.处罚方式不同:渎职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如果主观上是过失,则成立玩忽职守罪;而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要求是过失,但也有个别情况下可以成立渎职罪。
同点:
1.两者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罪名,都涉及到职务行为的问题。
2.两者都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损失问题。
3.两者在主观方面都要求是过失或故意,即都没有故意犯罪的情况。
拓展延伸
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权责不同的法律界限
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权责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渎职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地违背法律规定,导致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轻微过失或疏忽,未能尽到应有的职责,但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两者的法律界限在于渎职罪需要证明公职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玩忽职守罪仅需要证明轻微过失或疏忽即可构成犯罪。因此,权责不同的法律界限使得对这两种罪行的定性和刑事责任有所区别。
结语
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虽然在构成要件、直接客体和处罚方式等方面存在异同,但它们都是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罪名,都关乎职务行为和公共利益。渎职罪主要涉及故意违背法律规定,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轻微过失或疏忽未尽职责。对于这两种罪行的定性和刑事责任有所区别,但都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产生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