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伪造身份证的处罚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认定。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需要准确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分析是否具备本罪的全部构成特征。同时,需要区分与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区别。
法律分析
伪造身份证的处罚如下:若涉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根据刑法规定,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考察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在准确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分析是否具备本罪的全部构成特征。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出于个人癖好,模仿真居民身份证制造摹本,并未使之流入社会而仅是个人收藏的;行为认为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字迹不清,擅自开启证件聚脂薄膜密封加以深涂的,或认为证件姓名用字有误,擅自涂改的,不应认为是犯罪。
(二)此罪与彼罪
1、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居民身份证是机关颁发给具有一定资格公民的证件,因而也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的一种,但立法者出于对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有效管理,单列其为一罪,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二罪的区别表现为:
(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中除了包括伪造、变造以外,还有“买卖“。因而如果有买卖居民身份证,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以后罪论处。
(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2、本罪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1)二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信誉和正常活动。(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行为手段仅限于伪造一种。(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伪造身份证的处罚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认定。对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别,文章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其中,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根据刑法规定,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居民身份证是机关颁发给具有一定资格公民的证件,因而也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的一种,但立法者出于对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有效管理,单列其为一罪,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因此,在认定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需要准确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基础上分析是否具备本罪的全部构成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