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财产保全的后果及注意事项,包括申请人不起诉的后果、紧急情况下的保全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等。适用条件包括具有给付内容的申请、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及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一、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人民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财产保全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第二,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提出申请;
第三,对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均有管辖权,对此债权人需要注意;
第四,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第五,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
第六,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八,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如果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另一方面,申请人必须满足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案件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此外,人民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申请人若有错误,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因此,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中,各方需谨慎操作,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