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你好,反贪污贿赂局是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属于公检法系统。自提出在全国常委会就试点工作作出有关规定后,反贪部门已经全部整体转隶至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新的部门——监察委员会,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为了更好的反贪腐,比纪委权力更大,覆盖更广,所有公职人员都有权监查。当下中国反腐主体多元化,力量分散、工作重复、衔接不到位、地方领导、缺乏性,反腐改革势在必行,将所有反腐资源力量整合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无疑是最为有效和彻底的改革方案。因此在进行监察制度改革将反贪局等部门整合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同时,也必须围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做一次大改,毕竟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因此必须保证其切实有效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