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迁我妹妹的户口来了买了房子拿来结婚证能迁回去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6:28:26
我迁我妹妹的户口来了买了房子拿来结婚证能迁回去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迁出去了家里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办理。
导读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迁出去了家里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办理。

法律分析: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迁出去了家里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办理。
我迁我妹妹的户口来了买了房子拿来结婚证能迁回去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户口迁出去了家里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