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深圳证监局 会计师 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6:17:30
文档

深圳证监局 会计师 行政监管措施

法律分析。有26家证监会派出机构发布了149份与财会工作或财会人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相关的行政监管措施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有26家证监会派出机构发布了149份与财会工作或财会人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相关的行政监管措施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分析:

有26家证监会派出机构发布了149份与财会工作或财会人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相关的行政监管措施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档

深圳证监局 会计师 行政监管措施

法律分析。有26家证监会派出机构发布了149份与财会工作或财会人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相关的行政监管措施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