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无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强制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保护,除非她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公司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如果公司执意要和在哺乳期之内的女性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仅是需要支付赔偿这么简单的,其实理论上,女性职工甚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性的恢复劳动关系。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可以不支付赔偿的,除非是哺乳期之内的女职工一个人所作所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才可以。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强制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如果公司执意解除哺乳期女性职工的劳动关系,除非该职工在此期间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可能面临劳动仲裁并被强制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