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受工伤,一般是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如果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受到工伤后,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