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仍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撤销名单,需先履行判决并还清欠款,五年后可撤消黑名单。(96字)
法律分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中存在不履行判决这种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判决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必须先履行判决书,并且还清欠款。还清欠款五年后,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拓展延伸
失信人员措施:期限的法律适用与效果分析
失信人员措施是指对失信行为的人采取一定措施其权利或行为的手段。期限作为一种常见的措施,对失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限定和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失信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其购买房产、出境旅游、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行为。通过对失信人员的期限,旨在促使其履行相关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期限的法律适用与效果仍需进一步分析和评估,包括对期限的具体操作、对失信人员的影响以及对社会治理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失信人员措施的法律适用与效果。
结语
通过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失信人员实施措施是为了促使其履行相关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期限作为一种常见的措施,对失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限定和规范。然而,对于期限的法律适用与效果仍需深入研究和评估。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失信人员措施的法律适用与效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