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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什么是诉讼终结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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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什么是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什么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侦查终结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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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什么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侦查终结期限是多久;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什么是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侦查终结期限是多久

1、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由于某些原因期限届满也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吗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的意思。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两审终结制度是什么意思?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侦查终结的条件

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是:

(1)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2)证明案情的各种证据充分确实;

(3)法律手续完备。

侦查终结的案件,负责侦查的人员应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对于依法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写出“起诉意见书”;对于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应写出“免予起诉意见书”;对于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撤销案件,如果被告人在羁押中,应立即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时,亦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免诉或撤销案件的决定。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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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什么是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什么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侦查终结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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