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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修缮需要的手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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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修缮需要的手续

(一)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二)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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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二)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一)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二)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审核:乡镇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审查意见。(3份)

(六)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

宅基地工本费:20元

(七)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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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修缮需要的手续

(一)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二)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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