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无法自动解除的情况包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或者夫妻双方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或者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申请离婚,则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时间长短并不影响婚姻关系的解除。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
1. 在哪些情况下,婚姻关系无法自动解除?
2、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或者双方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总之在中国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1、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不是夫妻双方分居了就可以自动解除了,即使夫妻双方分居了很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之间还存在有婚姻关系的时候,但是却因为感情不和谐等原因,没有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导致分居的情况有很多,比如说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或者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出现婚内出轨的情况等等。大家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夫妻是不会提出分居的,只有出现了感情问题,才会分居。
2、而要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一种情况是由夫妻双方带上办理离婚手续的证件,然后到办理离婚的地方去办理离婚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在分居了多年之后,再向申请离婚。而其他情况一般是不能解除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
3、所以,无论其夫妻双方分居了有多么长的时间,即使是分居了有三年或者是五年的时间,其双方之间还是存在有婚姻关系的。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是这属于种情况的话,一方就可以向请求判决离婚,其胜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拓展延伸
婚姻关系的解除是指婚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或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从而终止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随时向对方提出,对方应当予以同意。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申请解除。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超过法定婚龄的,不得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法律程序: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等。其次,夫妻双方需要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申请解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夫妻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户口迁移、财产分割等。同时,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不得诽谤、侮辱对方,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
总之,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依法办理手续。如夫妻双方有感情确已破裂等正当理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结语
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情况需要满足法定程序,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另外,分居并不等同于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