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驾驶员在被扣满12分后,就会被扣留驾照,并由扣其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参加学习,学完后,学校为其出具《培训结业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 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