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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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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该分割行为有效,但房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即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所有权人。因为我国法律关于不动产的变更,是应当登记的,自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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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该分割行为有效,但房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即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所有权人。因为我国法律关于不动产的变更,是应当登记的,自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该分割行为有效,但房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即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所有权人。因为我国法律关于不动产的变更,是应当登记的,自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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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有:该分割行为有效,但房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即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所有权人。因为我国法律关于不动产的变更,是应当登记的,自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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