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旅游过程中,交通工具的延误可能会导致旅游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经营者要求退还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这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双方都不算违约。同时,如果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尚未发生的费用也可以退回。这是对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保护,让他们在遇到不可抗力时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具体可参考高人民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法律分析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飞机、火车、班轮和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经常出现延误情况,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旅游者可向旅游经营者要求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因为是不可抗力,双方都不算违约。另外,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尚未发生的费用可以退回。
不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面对不可抗力都没有办法,明确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费,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旅游经营者的保护。
具体可参考高人民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飞机延误时旅客可以享受一定的退费权益。具体规定如下:
1. 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应向旅客提供航班延误通知,明确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延误时间,同时向旅客道歉。
2. 如果航班延误时间在2小时(含)以上4小时(不含)以内的,旅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返还航班延误期间产生的费用。
3. 如果航班延误时间在2小时(含)以上4小时(不含)以内的,且旅客要求返还费用,航空公司应与旅客协商并达成一致。
4. 如果航班延误时间超过4小时,航空公司应向旅客提供后续餐食或住宿服务等,但不得要求旅客支付费用。
5. 旅客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事实及其损失金额。
6. 航空公司应保存航班延误记录,以便旅客后续维权。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飞机延误时旅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返还航班延误期间产生的费用,但具体金额和返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果航空公司未能遵守相关法规,导致航班延误,旅客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结语
在旅游过程中,遇到公共客运交通工具的延误情况,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经营者要求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高人民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时,旅游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费,旅游经营者也可以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法(2021-04-29) 第二十一条 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执行人民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从民用航空器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民用航空法(2021-04-29) 第十三条 除民用航空器经依法强制拍卖外,在已经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得到补偿或者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同意之前,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或者权利登记不得转移至国外。
民用航空法(2021-04-29) 第二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满三个月时终止;但是,债权人就其债权已经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人、债务人已经就此项债权的金额达成协议;
(二)有关此项债权的诉讼已经开始。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不因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民用航空器经依法强制拍卖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