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地方规划部门的主管部门是建设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上一级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各工作部门受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的各工作部门受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