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美容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04:30:24
文档

美容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美容消费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处理,美容院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一、美容院存在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推荐度:
导读美容消费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处理,美容院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一、美容院存在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美容消费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处理,美容院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美容院存在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美容消费纠纷起诉处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文档

美容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美容消费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处理,美容院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到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一、美容院存在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