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自作主张的“药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7-19 04:53:37
不可自作主张的“药流”
适合“药流”的6个条件1.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2.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3.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4.停经少于49天。5.超声检查显示宫内妊娠,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6.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不适合“药流”的6种情况1.孕期超过49天。2.胎囊较大。3.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4.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5.处于产后哺乳期。6.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
导读适合“药流”的6个条件1.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2.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3.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4.停经少于49天。5.超声检查显示宫内妊娠,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6.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不适合“药流”的6种情况1.孕期超过49天。2.胎囊较大。3.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4.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5.处于产后哺乳期。6.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

适合“药流”的6个条件
1.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
2.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
3.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
4.停经少于49天;
5.超声检查显示宫内妊娠,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
6.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
不适合“药流”的6种情况
1.孕期超过49天;
2.胎囊较大;
3.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
4.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
5.处于产后哺乳期;
6.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
不可自作主张的“药流”
适合“药流”的6个条件1.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2.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3.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4.停经少于49天。5.超声检查显示宫内妊娠,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6.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不适合“药流”的6种情况1.孕期超过49天。2.胎囊较大。3.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4.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5.处于产后哺乳期。6.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