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刚刚过去。今年的主题是“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碘缺乏对人类健康最大的危害就是损害大脑发育,导致智力落后或智力残疾
碘是人体生长发育、新陈代谢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它是合成甲状腺素的原料,而甲状腺素又是人脑发育所必需的内分泌激素,所以,碘又被人们称为 “智力元素”。
我省地处内陆,大部分为山区和丘陵,水土流失严重,特定的地理环境造成碘缺乏病在我省广泛流行。
从上世纪60年代起,在全省范围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在重病区实行以食盐加碘为主、碘油预防为辅的防治措施,到90年代初期基本上控制了病区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的猖獗流行,不再出现典型克汀病病人,但是并没有完全消除碘缺乏病及其危害,除病区之外的其他广大地区居民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碘营养缺乏,包括城市居民仍然存在部分人群碘营养不足。
在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策略指导下,山西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再没有新的克汀病人出生,人群IQ值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在2000年全国碘缺乏病达标考核验收中达到了控制标准,我省从总体上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经2000年~2009年连续监测显示,我省处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全民食盐加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成果显示:合格碘盐食用率从77.1%上升到96.6%;8岁~10岁儿童尿碘含量处于基本适宜状态 (100~300μg/L);8岁~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连续9年控制在5%以下。
水源性高碘问题已逐渐引起各方重视
众所周知,碘缺乏病是由于人类生存的特殊环境造成的,因而在人类生存环境未能得到有效改善之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将长期存在。随着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省水源性高碘问题逐渐引起各方重视。研究表明,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们通过饮水摄入明显超过人体生理需要量的碘,可造成高碘甲状腺肿流行,还可能与智力发育、体格发育、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疾患等有关。2004年、2005年,我省在大同、晋中两个盆地的20个县开展了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最后确认10个县 (市、区)的29个乡镇有高碘地区存在或有高碘甲状腺肿流行。根据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治原则,这部分地区人群不适宜食用碘盐。
目前,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已下文在上述地区停供了碘盐。据全省碘盐监测结果显示,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我省高碘地区无碘盐覆盖率分别为33.25%、56.34%、61.16%和68.27%,呈逐年上升态势。
碘缺乏病是侵害人群最多的一种地方病
碘缺乏病是由自然环境缺碘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有关疾病的总称。它是目前世界上分布最广泛、侵害人群最多的一种地方病,也是目前已知的导致人类智力损害最严重的原因之一。
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克汀病和亚克汀病、单纯性聋哑以及不孕、早产、死胎、畸形等。人们已熟知碘缺乏可引起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亚克汀病,但缺碘造成不孕、早产、死胎、畸形、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单纯性聋哑及新生儿死亡率增高的事实,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被科学家发现。更为严重的是,缺碘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即使是轻度缺碘也会导致程度不同的智力障碍和生长发育迟滞,而造成智力缺陷,身材矮小,学习能力低下。这种潜在的、不可逆转的智力损害,严重影响着人口素质的提高。因此,如何预防碘缺乏病可谓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振兴。
预防碘缺乏病的唯一手段就是补碘
科学证明,碘缺乏病是一种病因明确的地方性疾病,其病因就是人体缺少进行正常生理活动所需要的碘,防治这种疾病的唯一手段就是补碘。其中,食盐加碘是最行之有效的补碘方法,而对孕妇和幼儿中的碘营养不良者采取服用碘油丸为首选措施。
碘作为一种营养元素在时刻参与着人体的新陈代谢活动,补碘则需要长期性、日常性和生活化。显然,使全民采用每天吃药的方式来补碘是不科学的,也难以坚持。实践证明,采取食盐加碘的方法是最行之有效、安全、简便、经济、实用的补碘方法。正常人群只要能够吃到合格碘盐,就能够保证碘的营养需要。
专家指出,我国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食盐加碘,经过15年的努力,目前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防治碘缺乏病已取得明显成效,食盐加碘功不可没。但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环境中碘的含量不同,既有高碘区,也有低碘区,使得不同地区的居民碘的摄入量有所差异;同时,百姓餐桌上的食物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15年前我国普及加碘盐,当时大多数人想吃点海产品极为不易,而现在海产品很普遍,饮食中碘的含量也在逐渐上升。
因此,为贯彻 “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我国将根据不同地区环境中碘的含量高低,结合食盐的摄入习惯,制定不同的补碘,将对现行食盐加碘量适当下调,使其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前格兰特博士说: “碘缺乏危害是这么容易控制,如果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而再导致一个智力低下儿童的产生,那将是一种犯罪。”补碘是一项社会性、普遍性的工作,各级要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在大力推行食盐加碘的同时,不要滥用碘制品和加碘食品,以科学补碘的方法确保民众身体健康。
1995年1月1日山西省实施了全民食盐加碘,并很快出台了 《山西省食盐加碘管理条例》,并且在特需人群进行了强化补碘措施。从1995年起,我省每年抽取30个县进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截至目前除高碘地区外所有的县都进行过病情监测。
2000年开始又对除高碘地区之外的每个县进行碘盐监测,同时在2000年又认定了山西省的高碘地区,经省批准,对高碘地区实行停供加碘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