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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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1:36:54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取保候审晌则缺,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盯裤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宴辩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导读取保候审晌则缺,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盯裤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宴辩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晌则缺,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盯裤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宴辩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取保候审晌则缺,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盯裤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宴辩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