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否请求返还出资款
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是可以请求返还出资款的。
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尽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没有规定,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应该返还相应的出资。
2、按公司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的责任有:其实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呢?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叫公司设立失败,公司设立失败是指公司因种种原因而不能成立的情形,那么直接导致设立中的公司不复存在,然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律师与王律师想成立一个公司,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来因为刘律师设立的公司没有成立,那么这个买卖合同怎么处理呢,刘律师作为发起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比如对外签订很多协议,怎么处理呢?那么公司设立失败后,谁来承担呢?如果公司设立失败,那么发起人作为设立中公司的一个机关的地位也随之而去了,发起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或章程形成的合伙关系。当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为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这都是发起人要承担的。所以发起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