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章没有盖在指定位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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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8:39:30
专用章没有盖在指定位置可以吗?
法律主观。;专用章应盖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右下角。上只能盖专用章,不能盖财务章或者公章,盖了除专用章以外的其它章作废。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专用章应盖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右下角。上只能盖专用章,不能盖财务章或者公章,盖了除专用章以外的其它章作废。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专用章应盖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右下角。上只能盖专用章,不能盖财务章或者公章,盖了除专用章以外的其它章作废。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专用章没有盖在指定位置可以吗?
法律主观。;专用章应盖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右下角。上只能盖专用章,不能盖财务章或者公章,盖了除专用章以外的其它章作废。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