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和支付年休假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少于应休天数的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原因不休假时,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休满年休假的按已工作时间折算支付报酬,不足1天不支付。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多于折算的不扣回。员工离职也可要求赔偿未休年假。
法律分析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年假是员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如果公司因为生产经营的情况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导致员工没有休到年假的,就需要按规定以加倍工资来补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就要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公司在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就要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就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休年假是公司员工的法定劳动权利,其实要是员工主动辞职了,也可以对没有休到的年假要求赔偿。
结语
年假是员工的法定劳动权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员工休年假。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无法安排或者跨年度安排年假,应征得员工同意。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满年假,应按照员工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相应工资报酬。公司应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并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员工主动辞职时,也有权要求未休年假的赔偿。保障员工年假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